黑龙江推动公务员法律法规落地落实 立改废释并举 抓好动态评估

近年来,黑龙江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并重,推动公务员法律法规贯彻执行,不断提高公务员工作法治化水平。

把公务员法律法规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、任职培训的必修课,运用“读法规原文+现场互动”等形式集中解疑释惑,常态化推进“公务员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”活动。结合换届,组织新一届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公务员法,覆盖全省所有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和乡镇。

坚持立改废释并举,将公务员法原则性要求、统一性规定转化为更有针对性、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文件,省委组织部先后出台职级并行、辞职审批等配套文件19个,市(地)委组织部制定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、及时奖励办法等配套办法68个。各单位党委(党组)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,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部门实际、务实管用的机关内部人事管理制度。

将“提高公务员日常管理规范化水平”列入部机关年度攻坚破难重点任务。深入基层找难点、控堵点,召开市县两级部门交流座谈15场,个别访谈109人,发放调查问卷673份。根据调研发现的创新探索和亮点举措,择优选取4个市(地)、2家省直单位作经验交流。针对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,全面规范优化职责职能、制度机制、审批备案等8个方面工作。

将全国公务员工作座谈会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为涉及14个处室的35项重点工作任务,建立督办台账,明确责任处室、完成时限。将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。抓好日常监测评估,综合运用实地调研、电话访谈、信息抓取等多种方式,了解各市(地)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,动态评估工作质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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