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创新为翼,推进全面深化改革
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中指出,要坚持守正创新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,紧跟时代步伐,顺应实践发展,突出问题导向,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、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灵魂所在,要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,让创新成为推动改革不断深入的强大引擎,要积极营造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,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舞台,形成以创新引领改革、以改革促进发展的新格局。

扬“理论创新”之帆,引领方向,照亮“前行之路”。理论是行动的先导,理论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,我们必须紧跟时代步伐,顺应实践发展,突出问题导向,不断推进理论创新。这要求我们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的基础上,勇于探索、敢于突破,形成符合时代要求、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理论、新思想。理论创新不仅能够为我们提供科学的行动指南,更能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,为全面深化改革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。通过理论创新,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发展路径,从而更加坚定地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。

驶“实践创新”之船,勇于探索,开辟“发展新局”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,我们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。只有勇于实践、敢于创新,才能不断开辟发展的新局面。这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、新的路径和新的方法,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。同时,我们还要注重总结经验、提炼规律,将实践中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。通过实践创新,我们能够不断突破发展瓶颈、释放发展潜力,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。

秉“制度创新”之理,激发活力,保障“发展成果”。制度是管根本、管长远的,制度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,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不断推进制度创新。这要求我们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、基本政治制度、重要政治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同时,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,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。通过制度创新,我们能够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、释放发展潜力,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。同时,制度创新还能够有效保障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,让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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